現金折扣相關賬務處理具體如下:
現金折扣相關賬務處理
(相關資料圖)
銷售實現時,按銷售總價確認收入,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銷售商品實際售價,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應收取的增值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若在規定期限內付清貨款,按享受現金折扣的金額,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扣除現金折扣后實際支付的貨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賬款
現金折扣解釋
現金折扣,是指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
現金折扣舉例說明
例如2/10、1/20、N/30,分別指:
1、2/10:如果在10天內付款,購買者能夠從發票面值中得到2%的折扣;
2、1/20:在20天內付款可以得到1%的折扣;
3、N/30:通常30天為正常付款周期,若未在上述10天、20天內付款則沒有優惠,按發票全部金額付款。
現金折扣處理方法
現金折扣主要發生在企業以賒銷的方式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的交易中。現金折扣的處理方法一般有總價法和凈價法兩種,具體如下:
1、總價法,是指企業在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時,不考慮各種預計可能發生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發生當期的財務費用。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我國企業應采用總價法對現金折扣進行會計處理。
2、凈價法,是指企業將扣除了現金折扣后的銷售商品金額確認為收入,如果沒有發生現金折扣,在現金折扣期滿時,將其轉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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